山东省实施六大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13-06-08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山东省将实施六大措施。
一是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支持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安排4000万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加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
二是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创新型产业集群。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产业基地为载体,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推荐青岛新型数字家电、济南智能输配电、潍坊半导体发光、烟台海洋生物与医药、济宁高效传动与智能铲运机械五个产业集群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创新与孵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拓展技术、咨询、信息、财务等服务职能。重点做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具有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孵化器,争取今年再有3-5
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行列。
四是拓宽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与交通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潍坊、济宁等国家高新区开展合作试点工作,支持高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以高新区为载体,积极培育上市资源,促进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争取将山东省更多的中小企业列入创业板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五、做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分赛区工作。日前,科技部在山东省设立了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分赛区,通过大赛进一步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发挥大赛引导和带动作用,整合包括银行、创业投资机构在内的金融资本参与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加入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行列中来。
六、加大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重点加强各项政策在中小企业中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减免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