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介入网购监管 鼓励电商亮照经营
2013-11-29
时下,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但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特别是交易主体的虚拟性,导致消费者对网购的投诉居高不下。本报“效能风暴”热线现场,网购问题也成了关注的焦点。据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已经纳入了工商管理的主要职责,鼓励电商办理营业执照亮照经营。
网络购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交易方式,交易双方一般位处异地,即使在同一地区,双方一般也不会见面交易,正是基于这样的虚拟性,消费者无法了解商家的资质和真实信息,许多不良商家对消费者的投诉也往往采取拖延战术,使消费者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来维权,增加维权成本,最终使投诉不了了之。
昨日,记者了解到,为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市工商部门已经开始依托现有网络监管平台,采取主动巡查、搜索、调研等多种途径,摸清辖区内经营性网站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等信息,对辖区互联网商务经营主体进行备案,进而完善网站经营主体数据库的建设,积极鼓励当地电商办理营业执照、亮照经营,对经营性网站及网店上的各种信息和在线商品进行网上监控,采取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网上巡查,及时发现、甄别、采集各种网络违法行为。
对无照经营(实体店)及超范围经营行为,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与侵犯企业名称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宣传、网络传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互联网商务行为进行查处,规范网上交易,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网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