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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现代化 夯实四化同步发展根基

2013-12-0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决定》中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和重大改革举措,必将对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日前,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唐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谈到如何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唐成表示,作为农业部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市委书记王树山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把贯彻全会精神与“五型许昌”建设紧密结合,与“三大水利工程”实施紧密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全市“三农”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要举措,转化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基点突破,转化为农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动力和创业热情,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共同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紧紧围绕“五型许昌”建设,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市农业局要牢牢把握“五型许昌”建设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在“智慧型许昌”建设中,进一步加快农业信息化发展步伐,积极实施农业物联网科技示范工程,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在“创新型许昌”建设中,进一步强化政策服务,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同时,大力实施“科技兴农、科技富民”工程,重点在50万亩高标准粮田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项目区内,实行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与市场紧密相连、与千家万户紧密相连、与科技人员的报酬紧密相连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破解农技服务“最后一亩田”问题。在“美丽型许昌”建设中,进一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高质、高效、高端农业,打造生态都市型农业园区。在“文明型许昌”创建中,进一步增强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意识,为全市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三农”政策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幸福型许昌”建设中,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扩大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模,帮助更多群众脱贫致富。

  紧紧围绕“三大水利工程”实施,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我市规划实施的“三大水利工程”,是造福后代、恩泽子孙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作为农业部门,我们要紧跟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集中人、财、物、智等方面的优势,全力支持服务50万亩高标准粮田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一方面通过粮食高产栽培技术的组装与集成,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科技支撑提高综合服务实力,探索建立“专家组+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同时,通过信息技术载入提升装备水平,扩大规模生产,提升集约化水平,着力打造全市粮食稳定增长的核心区域,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农业升级版,进一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四大支柱”。作为农业部门,一定要按照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认真研究扶持推动“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作,积极鼓励引导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业龙头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同时,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积极争取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帮助合作社改善生产条件、解决融资难题,充分发挥合作社上连龙头企业下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农业集群化发展路子。